11月17日,《山西经济日报》刊发《我省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初定有新规》消息。消息介绍,山西省人社厅近日印发的《关于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初定有关事项的通知》(下称《通知》)明确提出,初定职称仅适用于取得相应学历后,首次认定专业技术职称的人员,且要求其所从事的专业与所学的专业相同。
职称初定,是指全日制或成人教育大中专毕业生,在本专业或相近专业技术岗位上工作一定年限,经考核合格,可初定相应职称。山西省明确提出,初定部门则按照职称评审管理权限或人事管理权限实行分级管理,省、市、县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及所属单位分别负责不同层级的职称初定工作。我们要加强宣传,严格程序,深化改革,让更多优秀人才脱颖而出。
要加强宣传,为职称初定工作顺利开展营造氛围。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初定新规要落地,首先需要加大宣传力度,让广大专业技术人员知晓。《通知》明确,职称初定的范围覆盖了我省各类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个体经济组织等用人单位中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的大中专院校毕业生。初定职称包括初级(员级、助理级)和中级。我们要充分运用“报、网、端、微、屏”等媒体平台,在各类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个体经济组织等用人单位中进行宣传,做到宣传内容为群众所需、宣传方式为群众所喜、宣传成效为群众所赞,为职称初定工作顺利开展营造氛围。
要严格程序,让职称初定工作更好地落地。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初定新规要落地,重点在学历和从事专业工作年限。《通知》对于初定条件,从品德条件、工作能力和业绩条件、学历要求以及职业资格等方面进行了详细规定。在初定程序上,分为个人申请、单位审核、逐级申报和审核认定四个环节,并对每个环节进行了严格规定。我们要按照要求,严格按照《通知》规定的标准、程序和范围组织评审工作,对违反评审程序,扩大评审范围,放宽评审标准的,有关部门要认真予以查处,对提供虚假材料、审核把关不严等问题进行责任追究,让职称初定工作更好地落地。
要深化改革,让更多优秀人才脱颖而出。职称评价是人才评价的重要内容,联系着人才培养、使用、开发、支持、激励、保障等环节,是激发人才创新活力的重要撬动点。职称初定新规,目的是让更多优秀人才脱颖而出。我们要深化改革,围绕我省特色、重点产业链设立职称评审专业,进一步扩大单位用人自主权,下放职称评审权,采用“定向评价、定向使用”“一事一议”“一人一策”等人才评价方式,推动职称评价环境越来越好,让更多优秀人才脱颖而出。
职称制度前面连着人才培养,后面连着人才使用,是检验人才培养成效、选人用人的重要依据。近年来,我省持续进行职称改革,努力让每一个有能力、有业绩的人得到适当评价,发挥激励作用。相信,随着山西省职称改革的持续推进,必将进一步优化职称评价、评审和聘用机制模式,畅通改革“最后一公里”,营造有利于各类人才干事创业的制度环境,让更多优秀人才脱颖而出。(李宜衡 张景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