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是个什么东西,竟然申请13天婚假?”
近日,招商银行广东东莞石碣支行一员工请婚假被行长彭某辱骂的聊天截图在网络流传,这样一句话“赫然在目”。
似乎,在彭某看来,请婚假是需要获得某些“资格”的,这位员工还“不够格”,但是他忘了,婚假是我国劳动者的权益。根据《民法典》以及《计划生育条例》的规定,符合法定结婚年龄的初婚公民可享受3天法定婚假,晚婚初婚者可享受15天晚婚假(包含3天法定婚假);二婚者可享受3天的法定婚假。也就说,任何单位的员工都有休婚假的权利。
“请婚假被辱骂”的背后,反映了当前一些单位的管理者不仅漠视员工的正当权利,还不尊重员工的人格。
工作是为了更好地生活,如果因为有了工作,就变得“没有生活”,这不是工作的初衷,也违背了社会发展的意义。婚假本身,就是对工作和生活的一种调节,是为了激发员工的积极性而制定,彭某的此类行为,不仅损害了员工的权利,从长远来看,还挫伤了员工的工作积极性,不利于公司的未来发展。
据悉,彭某在任职期间,经常对其员工进行辱骂及人身攻击,“请婚假被辱骂”只是其中一例。可见,在彭某之类的管理者看来,为公司辛勤工作的员工,因为“算不得什么东西”,连最起码的尊重也“不配”,可以肆意辱骂。这种行为折射出某些公司管理者对劳动关系的错误认知,觉得自己是“领导”,就高人一等,员工是“下属”,就应该任劳任怨,听话顺从,不得违背自己的意志。殊不知,《劳动法》对劳动关系早有规定,员工和公司的关系是平等的,不分高低贵贱!(牛牧瑶)
你有什么想说的?
评论区聊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