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媒体应有“品”
2024-07-19 08:58:36    来源:黄河新闻网

品,是人品,品位。在网络用语中,网友常用“没品”形容那些没有品位,品行不端,道貌岸然之流。不想被说“没品”,就要做到“有品”。

关注最近几则新闻,深以为媒体亦应有“品”,才戴得稳“王冠”,对得起受众,才能不负今天的新闻和明天的历史。

7月17日,江南都市报网络平台账号发布一条“男子称坐太原出租车7公里被收337元”的信息。但经过当地交通执法队与12345、110和出租车投诉热线等平台核实,并与江南都市报发稿记者电话确认,确定了该视频内容为不实信息。

互联网有记忆。时间再往前推一个月,6月中旬,当董宇辉在山西永乐宫拍摄直播时,遭到媒体“某星某局”背刺:无视主办方和当事人发出的公告,提出“为什么董宇辉就能在永乐宫内拍摄直播。”“将游客挡在户外暴晒。”永乐宫当地文旅部门发长文回应,明确指出其“断章取义,随意剪裁,谋取眼球,居心何在?”,引发网民共鸣。

当下,有个别媒体面对外省所谓“负面”信息和庞大的流量,枉顾新闻事实,随意发布未经核实的内容,带着“放大镜”随意找茬,造谣抹黑,误导网友,如此不负责任不讲原则,职业操守何在?媒体公信力何在?说你一句“没品”,不冤枉。

媒体有“品”,才有“位”;媒体有“品”,才有“质”;媒体有“品”,才有“牌”。在这个人人都能发声的时代,无论是官媒还是自媒,都应有底线有敬畏,有责任有担当,才能立得住、行得远。还是我国著名新闻工作者郭超人那句话:“笔下有财产万千,笔下有人命关天。笔下有是非曲直,笔下有毁誉忠奸。”与同行共勉。(晋评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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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周昱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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