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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评线】黄河网评:“3·15”,“激发消费活力”是关键
2024-03-15 16:42:06    来源:黄河新闻网

今天是第42个“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2024年全国消协组织消费维权年主题是“激发消费活力”,其涵义是,各级消协组织要有力有效地履行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的法定职责,优化消费环境,让消费者敢消费、愿消费、乐享高品质消费,推动消费从疫后恢复转向持续扩大。

每到“3·15”,各地都纷纷推出众多维权案例、举办晚会,加大打假行动,当说,这是必要的,但维护消费者权益莫止于一场打假行动或晚会。维护消费者权益是一个长期的过程,需要综合治理,关键还在“激发消费活力”,贵在做好三方面的文章。 

一是提升消协组织维权能力,让消费者敢消费。消费涉及日常生活、关系千家万户,保障消费者合法权益不受侵犯,是人民群众在消费领域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随着新时代消费升级日益加速,消费领域新场景、新业态、新科技不断涌现,与之相伴的是,侵权手段也花样翻新,令人防不胜防,让消费者忧虑重重。这便要求各级消协组织,必须与时俱进,立足自身职责,创新维权方式,提升维权效能,以更便捷高效地投诉处理、更深入有力地消费监督、更坚决大胆地揭露批评、更有益有效地提示警示,助力消除消费痛点堵点难点,遏制不法经营行为,切实解除消费者的后顾之忧,让消费者增强购买信心、敢于消费,由此激发消费活力,释放全社会的消费潜能。

二是协同共治优化消费环境,让消费者愿消费。消费是中国经济稳定运行的“压舱石”。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明确要求“优化消费环境”、“着力推动高质量发展”。我们必须看到,当前消费领域还存在预付费商家“跑路”、大数据算法“杀熟”等现象,而消费维权政策法律则相对滞后。消费环境与消费者的消费意愿不相符,与高质量发展的要求不匹配。可以说,消费环境直接影响到消费者的积极性。“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各级消协组织必须发挥社会共治平台作用,汇聚社会各方面力量,建立健全涵盖立法、行政、司法、社会保护以及消费者自我保护的消费维权治理格局,努力推动维权共建,强化保护共责,实现成果共享,构建消费者友好型消费环境。优化的消费环境,势必促进消费活力迸发,进而为高质量发展筑牢基础。

三是释放消费升级潜能,让消费者乐享高品质消费。“要激发有潜能的消费,培育壮大新型消费,大力发展数字消费、绿色消费、健康消费。”这是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的要求,各级消协组织必须力尽职责,在推动实现经济质的有效提升上下功夫,促进高质量的供需对接,提升消费品质。要帮助消费者树立绿色消费观念,并力推经营者对标高质量发展要求,为消费者提供更多绿色环保的产品和服务。要针对消费领域新场景、新业态、新模式,加强引导规范,促进新型消费健康发展。要从优化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律政策环境、提升消费供给对消费需求的适配性等多方面,加强与相关部门和企业的联系,努力以高质量供给满足消费者日益升级的美好生活需求,让消费成为消费者高品质的乐享,也成为对促进新时代我国高质量发展的贡献。(贾合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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