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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评线】黄河网评:要压实村民自建房的管理
2020-10-30 13:58:46    来源:黄河新闻网

10月28日,山西省政府召开全省城乡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行动推进会议。会议强调,在全省开展城乡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行动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的具体举措,是提升全省本质安全水平,切实维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的必然要求。各级各有关部门要牢固树立生命至上、安全第一的理念,全面深入开展排查整治,对全省所有房屋建筑进行一次全方位安全“体检”,彻底清查并消除各类安全隐患。要突出重点、抓住源头,做到排查全覆盖、隐患全清零、监管常态化、衔接无缝隙,专业化开展排查整治。要严格落实党政领导、行业监管和产权人责任,强化属地管理和“条抓块统”,抓好组织实施和宣传引导,省市县乡一体推进,确保如期高质量完成各项目标任务,坚决筑牢城乡房屋领域安全生产防线。

笔者认为,对全省所有房屋建筑进行一次全方位安全“体检”,彻底清查并消除各类安全隐患,尤其要加强对村民自己修建的房屋的监管,即村民自建房的监管,要健全机制,压实责任,坚决筑牢城乡房屋领域安全生产防线。

提高政治站位,强化对村民自建房管理工作的认识。村民自己修建的房屋,施工标准,用什么料、怎么配,全掌握在村民自己家手里。很多村民修房,为了节省资金,请几个农村的匠人、小工过来就动工,完全是凭经验干活。近年来,随着经济的发展,收入的增多,很多村民开始翻盖房屋,有的直接在原来地基上加盖到了四五层,留下了很大的安全隐患。在相对繁华的村,有的农民甚至擅自把自建房改造为经营性用途,将自己居住的房屋变身为酒店、宾馆、饭店等进行经营。房屋加高了,承重增加了,但依然用原来的梁柱,安全隐患更加凸显。为此,我们必须深刻认识强化村民自建房管理工作的重大意义,切实将村民自建房管理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重点民生工程,坚持以提供安全住房保障为基本要求,进一步优化配置各类资源,科学指导村民自建房建设实施,真正让群众住上安全舒适的房子,进一步增强群众的安全感、幸福感、获得感。

强化执法,对违法村民自建房实行“零容忍”。村民自建房,以前的宅基地审批由国土资源部门管理,新的土地法修改后,由农业和农村部门管理。由于种种原因,一些地方的新增用地指标都主要用于城镇和开发区,农村宅基地审批相对滞后,导致部分村民出现违法占地现象。对此,我们必须强化执法,对占用耕地违法建设的房屋要坚决遏制增量,逐步消化存量,能拆除的进行依法拆除,对新增违法建设实行“零容忍”,即查即拆,发现一起,依法拆除一起,确保新增违法建设“零增长”。同时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通过宣传和引导群众按照相关的程序和法律做好相应的土地管理工作,从而节约集约用地,坚守好耕地红线。

健全机制,落实责任,确保无缝化管理。住房质量安全,事关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我们必须健全机制,落实责任,确保无缝化管理。各级党委、政府要压紧压实责任,坚持“一把手”亲自部署、亲自指导、亲自推动、亲自落实,坚决确保村民自建房各项管理落到实处。建设、农业、自然资源等部门要加强联动,将村民自建房屋的管理同耕地保护、脱贫攻坚、防御自然灾害等工作紧密结合起来。建设部门要实施全过程监管,确保村民所有新建、改扩建、加固改造房屋符合质量要求;对不按照国家规定的设计施工、偷工减料、违规建设和存在重大质量隐患的,要采取果断措施进行整治纠正。农业、自然资源等部门要将农村自建房与节能节地和改善人居环境等刚性要求相结合,为村民自建房进行规划、设计、施工的指导帮助,引导农民建设安全适用、经济美观的住房,确保村民自建房依规建设,从源头减少安全事故。

规范农村建房,功在当代;严格保护耕地,利在千秋。压实村民自建房的管理,不仅是保障村民住房的需要,是乡村振兴的需要;更是坚守耕地红线的需要,是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需要。让我们压实村民自建房的管理,让群众的住房更加安全舒适,为促进乡村振兴做出积极贡献。

(邢云鹏 徐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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