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者按:新冠病毒肺炎疫情发生到现在,个体经营者遭受了很大的冲击,如旅行社、餐馆、健身房、理发店、线下培训机构等。有的商家因长期停业而入不敷出,甚至倒闭关门,而消费者手中的预付卡、储值卡说不定就成了废卡,此时消费者该怎么办?
网友留言:先说地点,太原市小店区西温庄乡山西大学商务学院旁边的学子广场,学习健身房。我于去年十一月月底办卡,一月初寒假离校,后因疫情一直不能返校,同样健身房也不曾营业。
我与健身房负责人协商按时间折算卡费退还余额,负责人拒不退钱。当时花五百块办卡,相当于我半个月的生活费。疫情影响了每个人,知道个体经济不容易,但是我的钱也不是大风刮来的,一分不退对消费者公平吗?
小编说:新冠病毒肺炎疫情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不能克服,属于典型的不可抗力。当发生不可抗力,合同双方都有权解除合同,参考春节前后全国火车、飞机退票退款。消费者通过预付卡已经履行了给付义务,商家因疫情无法如约提供服务,双方应该优先协商解决。
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经营者以预收款方式提供商品或者服务的,应当按照约定提供;未按照约定提供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履行约定或者退回预付款,并承担预付款的利息。
通常采用的办法有:延长会员服务期限、按照不可抗力持续时间折算后退还金额。具体时间按照当地政府启动防控措施到解除并允许营业为止。
退一步海阔天空,钱怎么退好商量,但不能不退。如果政策允许开业,商家却趁机卷款跑路,消费者应以非法集资或诈骗罪尽早报案。
如果无法与经营者协商解决,消费者可以向消费者保护协会、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投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