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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铁禁用充电宝 大成本换小目标
2021-03-31 23:55:31   

Echo

近日,西安市交通运输局在官网上发布《西安市城市轨道交通乘客守则(征求意见稿)》,即日起至4月1日公开征求意见。其中,拟禁止“在车站、列车上使用移动充电物品”引发了激烈争论。

此次西安计划以行政强制力禁止乘客进站乘车使用移动充电物品,这一约束条目与“在车站、列车上吸烟、点燃明火”并列,能够看出是出于对移动电源自身安全性的顾虑,担心这一产品容易出现自燃、爆炸等情况。

国家对于锂离子电池产品安全性十分重视,早在2015年8月,就发布了相应国家标准——《便携式电子产品用锂离子电池和电池组安全要求》(GB 31241-2014),对所有生产企业强制实施。这意味着,只要是正规厂商生产符合国标的移动电源,其安全性都经过验证,不应限制其在轨道交通工具中使用。

西安禁止使用移动电源引发的争议,归根结底是公众对于有关部门懒政行为的不满。表面上看是为了安全运营考虑,实则是毫无缘由根据的“一刀切”——只要禁了,就不会发生危险;因为禁了,移动电源造成的险情与管理无关。为了在极小概率事件发生时,能够撇清其相应管理责任,是在用一个大的权力成本,来换取一个小的治理目标成果。这是一种过犹不及,公众并不会有安全感的提升,反而会觉得搭乘轨道交通是一种负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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