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者按:买房前期待满满,交房后问题多多,业主该如何维权?
购房者与开发商存在购房合同,开发商对商品房的质量承担终局责任。业主应在《建筑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四十条规定的保修期内,及时向开发商提出维修主张。
如开发商不予解决、或对开发商的解决不满意,业主可以向当地住建部门投诉。投诉后可能需要对房屋质量缺陷重新鉴定。
至于开发商逾期交房,违约金标准依照合同约定执行。不过,业主要积极维权,防止超过诉讼时效自损权益。
网友留言:忻州市尧阳宝郡小区2号楼今年5月刚刚交工,但质量堪忧。业主们反映存在以下问题:
1、楼梯部分钢筋漏出,是施工质量问题还是设计缺陷?
2、一层到二层楼梯屋顶漏水;
3、二层长通道地板砖铺贴不好,空鼓砖多,施工质量不高,不能正常排水,一下雨就积水。铺砖时没有很好地找到水平,导致排水不畅;
4、我们大部分人是全款购买商铺,合同写明是2019年12月份交房,实际交房已是2020年5~6月份,至今还未办理产权登记。
我们感到风险巨大。多次找物业,售楼人员,但他们都互相推诿,不解决实际问题。请领导责成有关部门关注、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