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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治不文明行为 还得来硬的!
编辑:裴芬芬    2019-03-20 17:32:35    来源:黄河新闻网

2018年3月1日,太原市正式实施《太原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引导和规范市民文明行为,倡导市民遵守公共礼仪。为全力推进太原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保障全市文明行为促进工作持续、有效开展,太原将组织开展联合执法,不文明行为将被信用惩戒和公开曝光。

使用公共自行车加装儿童座椅,拆解、破坏公共自行车及其设备的,除责令改正,可以并处五十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携带犬只进入禁止进入场所的和未按照规定为犬只束牵引带的,应当责令改正,并处一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可以没收犬只……

日常生活中,不文明行为可以说是随处可见,肆意破坏公共设施、公共场合大声喧哗、机动车乱停乱放、行人横穿马路……这些与创建文明城市格格不入,实在让人看不惯、心生厌。以往,在对于不文明行为的处理方法上,大多情况下会倾向于仁爱、软性,总是期待能够通过宣传号召、引导教化,通过自觉自律、公众监督就能收到预期效果,事实证明,这样远远不够。

为何不文明行为会一而再再而三持续上演?为何对于不文明行为的整治总是收效甚微?在笔者看来,还是惩戒的力度不够狠,所需承担的后果成本不够高。当然,相关的宣传监督自是必不可少。但要做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树立城市美好形象,还得细化法律、合力应对,该罚款罚款,该拘留拘留,通过严格的法律制度来强约束、硬执行,才能最终见实见效。

文明路上,愿你我,少拖后腿多助力,说文明话,行文明事,做文明人!(心微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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